市发改局:关于《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的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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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发改局:关于《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的相关政策解读
发文单位: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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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的相关政策解读

一、《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的起草依据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的管理权限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充分考虑我市现实情况、群众承受能力,依据市场调查的情况,制定本批复。

二、起草过程

临清市保障用房服务中心执行的《临清市关于星光星悦城、三和安瑞安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临价房字[2016]6号)已到有限期,《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授权县(市区)管理。

临清市保障用房服务中心提出了《关于核定城区公租房租金标准的请示》,由于公租房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用途为保障低收入群众用房,此租金标准不在成本监审目录。发展和改革局对城区公租房相近地段的出租房源进行了调查,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每11号公布)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等文件依据,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

我局收到了张建清等人的《关于制定城区公租房租金标准的反馈意见》,同时接到电话反馈若干,认为无家具公租房租金偏高,原因是租期短,自行购买家具和电器的话,会无形中增加租房成本。经过再次走访调查,发现空置房租与带家具房租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空置房屋确实会让承租人特别是刚就业大学生生活感到诸多不便。通过与住建局协商,综合反馈人意见,同时也为了体现政府对外地来临就业者的关怀,让外地来临就业者能够在我市增强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认为在之前计算的空置房租的市场价格基础上下浮10%左右更加符合临清实际。空置房屋租金与带家具房屋租金差率统一确定为34%。另外,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保障房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因此我局应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内进行政府定价。因此再次确定房租标准。

综合上述,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了《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自2019年9月5日执行,有效期三年。

三、适用范围

临清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及转业士官、低保收入家庭和非低保困难家庭、退役士兵等。适用本《批复》。

四、主要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城区居民低保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继续按原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0元。(安瑞家园小区、舜和家园小区、广厦家园小区及星光·星悦城小区)

(二)符合条件的城区居民非低保家庭、退役士兵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按照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 .0元。(安瑞家园小区、舜和家园小区、广厦家园小区及星光·星悦城小区)

(三)符合条件的我市新就业大学生、转业士官等个人或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按照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馨河郦舍小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4.4元,紫金华庭小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4.0元。

(四)物业费由小区物业按规定收取。

(五)实施租赁的单位可以根据住房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五、实施时间

本《批复》拟从2019年9月5日起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53条,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与公布日期的间隔不得少于30日。但是,本通知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批复》印刷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由于公租房报名时间截止八月底,九月初将进行公租房分配,本《批复》印发后如不立即执行,将会影响这项工作的后续开展和公共利益。所以本《批复》拟在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九年九月十日

 

相关文件:关于制定临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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