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
3715810034/2024-45327751
2024-03-05
临清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丨《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临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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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真正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最后一公里”,构建我市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快速办”服务新格局,制订了《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目标

目前,我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颁发证书。为落实好市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改革赋能兴聊城”的实践活动,《方案》按照“服务为民、问题导向、市镇联动、共建共享”基本原则,将有序推进我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并正常运行,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有力推动我市构建便民利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二、起草依据

《方案》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入乡镇的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形成了《方案》初稿,并征求了部分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此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有关要求等三大部分,从组织到位、业务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时间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等六个方面对具体任务和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一)目标任务。《方案》旨在通过有序推进我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并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点布局,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构建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体系。

(二)确保组织到位。《方案》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做好工作指导、督导,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各镇(街道)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落实各项政策,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合理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做到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业务平台、人员队伍等工作同步推进,保障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尽快建立、完善,同时做好本辖区的政策宣传工作。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三)确定业务流程。《方案》明确群众可到属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缮证、纸质档案的移交归档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与制度落实进行了详细要求。

(四)明确时间节点。4月30日前,各镇(街道)落实好场所、设备、人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于8月30日前完成所有镇办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被培训人员应知应会、能独立操作业务;9月10日前,完成各种设备调试及模拟业务测试;自9月15日起,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务必按时组织完成,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镇(街道)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考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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