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公布临清市第十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3715810034/2022-4276678
2022-07-06
临清市政府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公布临清市第十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单位:临清市政府
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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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临清市人民政府此次公布临清市第十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时机,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要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让人民成为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保护成果为人民共享”的背景下,达到明确目标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建立传承机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目的。

二、起草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

三、主要内容

为切实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政府确定了第十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6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此批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大类16个项目(其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3;传统音乐1项;传统美术1项;传统技艺9;传统中医药1项)。同时,也明确了这16个非遗项目的名称、保护单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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