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8.11.14
我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运河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文化资源。为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我市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成了专家委员会,并迅速开展工作。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整理,首先确定了包括传统音乐、传统戏曲、传统舞蹈、传统中医药、传统体育竞技等方面内容的首批3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此基础上,我市经过立项申报,有11项列入聊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向深入,我市认真整理,严格把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逐级分类建档,建立完善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制订了相应的保护计划和保护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我市对省级项目“临清驾鼓”进行了专业性指导和扶持,督促成立了临清驾鼓协会,帮助组建了完整的驾鼓表演队伍,建立了鼓谱传承档案,确定了传承人并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临清贡砖烧制技艺”是我市重点扶持与保护的文化内容,为此,我市研究制定了项目保护措施和发展建设规划:一是申请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该项目建设进行扶持。二是申报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提高其知名度。三是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项目扩建,内容包括新建传统砖窑4座,改建6个窑其中的4个,修建窑厂围墙,建造临清贡砖展厅,建设仿古城墙和仿古大门,硬化美化路面,对窑厂进行绿化等。四是鼓励和扶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壮大专业烧制技术人员队伍,扩大生产规模。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以“临清贡砖”品牌为依托,走产业化发展之路,把这一特色产品推向全国。 (吕守贤 刘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