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7.04.04
临清市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一、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先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政府采购申请表;
二、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经领导同意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审批并落实资金,交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
三、政府采购中心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由采购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签署、编号;
四、项目监管部门依法审核招标文件、信息发布核实,并现场监督全部招标活动;
五、采购活动实施完毕,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依法签订供货合同;
六、监管部门监督采购单位采购项目的验收和中标供应商对合同的履约情况;
七、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开据验收情况报告单送达政府采购中心审查。
八、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依据供货合同、合法的发票及验收报告单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