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聊城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聊城市于12月13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2月14日零时起启动Ⅲ级响应措施,12月16日零时起解除Ⅲ级响应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督导辖区有关企业在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2.各镇街要向停产限产企业发放应急响应告知书,安排驻厂员,做好监管,填报应急响应落实清单。
3.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各镇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
4.自12月14日起,每天下午15:00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在预警解除后的1日内,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5.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每日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硬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金远 联系电话:23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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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3日